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表》;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设备管理范畴的,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title=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进口产品,适用合同包1、2、6、7。节能产品,按照第22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第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政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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